返回

别叫我小兄弟,请叫我原告!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五十二章 凶相毕露,藏不住了!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术迷信嘛。”

  陈警官畅然一笑虽然接过了苏凡的手机。

  随后看了一眼照片眉头微微一蹙。

  “陈警官,话不能这么说,有个人天天对着你的脸骂你傻×,虽然不是傻×,但你也觉得膈应不是。”

  苏凡此时开口道。

  他当然知道这种扎小人之类的起不了什么作用。

  毕竟扎小人哪有这么简单。

  随便拿点破布做个人棍,写个名字就可以诅咒了那是完全不存在的。

  这玩意,至少也得弄个生辰八字,还有他苏凡的毛发、指甲、体液什么的。

  于此同时还得在暗处偷偷来。

  不能被任何人发现。

  否则就功亏一篑。

  要不然,随便写个名字就能死人那不得死一片?

  而像这种直接掉在阳台上的,简直就是搞笑版。

  只能说这家人学艺不精啊。

  就这半桶水的水平,还出来摇晃。

  但话说回来,虽然半桶水。

  但这玩意是真的膈应人。

  对于一些胆小或者信这种东西的,甚至能对方被吓得睡不着觉,连续做噩梦都不一定。

  这也就相当于间接折磨了你。

  让你倒霉。

  “这是你弄的?怎么搞这些封建迷信的东西!”

  只见到陈警官此刻将手机交给了苏凡,紧接着对着面前的卫秉问道。

  虽说这不是真的。

  属于封建迷信。

  但弄这些东西那不是故意闹不痛快,没事找事吗?

  “封建迷信?警官先生,我们国家信仰自由,我就趁着天气好挂个娃娃,这怎么就是封建迷信了?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是封建迷信?”

  只见到此刻的卫秉说话十分硬气!

  甚至那一双眼眸直勾勾的盯着陈警官。

  “信仰自由这是当然,不过你这挂个娃娃干嘛还写上人苏凡先生的名字,而且还用这种鲜红色的字写?”

  陈警官没有想到对方刚调解完居然就这么狂,顿时对着询问道。

  “警官,这犯法吗?哪条法律规定我不能用那种颜色那种字体?”

  现在对方没有理由抓他。

  卫秉这会儿自然狂。

  “没有法律规定,但你不能写上人家的名字!用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诅咒别人!”

  陈警官厉声道。

  “这怎么就是诅咒了?陈警官你扣的好大一定帽子!”

  卫秉冷笑一声。

  “你都写上了当事人苏凡的名字,你跟我说这是我再给你扣帽子?”

  陈警官盯着对方。

  “当然了!”
第五十二章 凶相毕露,藏不住了!(3/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