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小媳妇,我们什么时候谈婚论嫁?
一个媳妇,知道啦知道啦,我都会背了。”黎遥遥无奈:“那要不然……我们先见一面吧。”
黎遥遥觉得虽然是契约婚姻,但嫁人这事还是得谨慎。
从上一世来看,她显然没什么看男人的眼光,尽管对方眼瞎腿残也威胁不到自己什么,但还是要去接触接触。
万一三观实在不合,磁场不对,也好及时止损。
时间约在了晚上六点。
黎遥遥打开自己的衣柜,一眼望去很多乖乖女服装。
她是天生秀美的柳叶眉,有一双妩媚勾人的动人明眸,挺翘的鼻尖有颗小小的美人痣,一张性感艳色的唇,她身材实际上十分傲人,只是平时都遮着。
这样一张艳丽的面容,重生前却是走得清纯挂的,并不适合她。
为什么她执着于走这样的路线呢?
全都是因为年少时,救命恩人留下的那一朵白玫瑰。
说来可笑,封程小时候救过她的命。因为这份救命恩情,她情窦初开就爱上了救命恩人,她想白玫瑰一定就是对方见到她的初印象,毕竟那时候她有白血病,的确是苍白清纯,所以她想对方一定是喜欢她清纯、干净,所以她一直坚定不移地让自己保持下去。
现在么——
黎遥遥冷冷一笑,什么狗屁救命恩人。
她果断穿了件简约的丝绒吊带黑裙,配了精致的丝巾,再搭上一对珍珠耳环,画上红唇,顿时又性感又优雅。
彼时,封御珩叫来冯叔,指着面前的五十个墨镜道:“帮我挑个墨镜,要在室内的夜晚看起来很帅的那种。”
冯叔茫然:“室内的夜晚为什么要戴墨镜?”
封御珩意味深长地看向冯叔:“因为我想当一个帅气的瞎子。”
冯叔嘴角抽了抽,给他挑了一个特别酷的:“九爷,这个好。”
戴上这个他就是今晚最酷的瞎子了。
封御珩与黎遥遥,都为今晚的见面精心打扮了。
封程也在给自己‘精心’打扮,毕竟要扮狗,得尽量给自己挑个好看的狗耳朵,和狗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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