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出刀就要见血
什么你杀公鸡的时候,我们不出手了吧?”
莫少风是真没想到,这四个人的团伙,居然还分了两派。
而且听野狼这个话的意思,他们背后的势力,应该还挺大。
不过,对方再怎么有内讧,莫少风也懒得管。
但他们三个人说,联手的时候,竟然斩杀过化劲大人物,这就足以令莫少风警惕了。
他和化劲大人物交过手,深知化劲大人物的可怕。
就算是他现在战力超强,也不可能单独弄死一个全盛时期的化劲大人物,相反还会被化劲大人物给弄死。
在帝王宫里,也是跟丁破山联手,才能够最终一击必杀,而且,那还是在丁破山拼死使出铁头功的情况之下呢。
看来,这三个人,真的有一些独到之处。
莫少风重新打量了一番这三个人,心里很慎重,但嘴上却冷嘲道:“就凭你们三个人,也能斩杀化劲大人物?而且……你们要说打死化劲大人物,不管是用枪还是用拳法,都还有点可信。但斩杀,你们用什么斩?”
“我们说斩杀,自然就是斩杀!”野狼嗤笑了一声,然后右手猛然一顿。
刷的一声风响,紧接着一道刀光闪现。
野狼的手里,已经出现了一把窄窄的薄刀,这薄刀只有半米长,一出现,周围的空气,似乎都冷了下来。
莫少风的心神,在一瞬间,都感觉到一阵震颤。
这刀薄刀,似乎能够夺人心神,就仿佛是这把刀,杀过许多许多人,钦过许多许多血,刀上遍上杀气与怨魂,能够在还没出手的时候,就让人从心里感觉到震颤。
莫少风听说过,有些人杀狗杀多了,多凶的狗看到那种人,都没胆子去咬他,只能远远地就躲开,或者趴在地上;有些玉在墓里埋久了,人摸上去,就会心里特别不舒服。
但他没想到,这把刀,居然也能够让人生出这种感觉来。
果然不简单!
野狼看着莫少风,冷笑一声,说:“就是用刀斩杀的,我们的刀一亮出来,就要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