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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朱棣之子朱高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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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皇位继承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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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时辰之后。

  朱高煦命人将收集起来的问卷表上的内容,加以汇总归纳,形成了一百三十八条提纲式的条款,抄录在了一道奏本上。

  其中赋予藩国及国王的权力条款有六十条,余下皆是责任义务条款。

  为了避免引起歧义或误读,他又逐条与在场宗王大臣过了一遍。

  最后,朱高煦命人把各个条款的详细内容与注解,都集中在一起,附在了写有提纲式条款的奏本后面。

  等到散会的时候,已经接近未时三刻。

  当天傍晚。

  乾清宫。

  膳房。

  “高煦总能给人惊喜!”

  朱棣摊开奏本,眉开眼笑道:“短短大半日,便初步拟定了《条例》的内容,真是出乎朕的意料。”

  “也不全是孩儿的功劳,多亏了可以避免太多争论的问卷表,还有事先就有准备的众王与六部堂官。”

  朱高煦喝了一口蛋汤,然后说道。

  徐皇后夹了一块红烧鸭肉放进朱高煦面前的白玉色瓷碗里,轻声道:“别只顾着跟你爹说话,吃点东西。”

  “嗯。”朱高煦先应了一声,接着吃起了鸭肉。

  朱棣看着奏本上一百三十多个提纲式的条款,入了迷。

  第一条,各藩国地位相当于朝廷管辖下的一个行省。

  第二条,各藩国建立的行政与军事机构必须服从和接受朝廷的管理与调动,违者罪同谋反。

  第三条,各藩国可自行委任官职,无须上报朝廷任命。

  第四条,各藩国享有司法终审权,无须上诉到朝廷。

  第五条,朝廷所属各衙门及任何人均不得干预各藩国依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第六条,朝廷负责管理与藩国有关的外交事务,同时又可授权藩国依法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

  第七条,各藩国必须遵从并使用大明律令,违者除国。

  第八条,各藩国王世子依法继承王位后,必须遣使入朝请封,否则视为犯上作乱。

  第九条,各藩国统一使用大明通宝与宝钞,严禁私自铸币,违者罪同谋反。

  第十条,各藩国统一使用汉语、汉字、汉历,穿汉服、行汉礼,封大明为正朔,使用大明皇帝年号纪年,违者除国。

  第十一条,各藩国有自主对外开拓土地的权利,但不得相互之间攻伐,违者除国。

  第十二条,各藩国若遇到外敌入侵,必须统一战线,联合抗敌,违者除国。

  第十三条,各藩王就国后,必须依《皇明祖训》规定先确立三名顺位继承人,并将这些继承人送往朝廷宗学进学修身,待成年后依祖制迎娶正五品以下朝廷官员之女为正妻,且不得私自休妻,违者除国。

  ……

  “把你皇爷爷生前最后一次亲笔修订的《祖训》拿过来。”

  朱棣一口气看完《宗藩条例》初稿一百三十八条提纲式的条款之后,想起了一件事,于是对坐在旁边的朱高煦吩咐道。

  朱高煦闻言,拿毛巾擦了擦手,把怀里弥足珍贵的《祖训》掏出来,恭恭敬敬的轻轻递给朱棣。

  这本《皇明祖训》上面有朱元璋修订的笔迹,乃是洪武朝最终版《祖训》,也是目前世上唯一一份由朱元璋晚年亲笔修订备注的《祖训》。

  通政司刊印的最新版《皇明祖训》,就是抄录这本《祖训》后所制的版。

  这时,朱棣急不可耐的打开《祖训》,凭着记忆翻到了中间一页,仔细阅览了好几遍。

  接着,他把这一页轻轻折起,小心翼翼的递向朱高煦道:“高煦,看看你皇爷爷修订后的这条规制。”

  朱高煦接过《祖训》,认真仔细看了一遍。

  朱元璋生前最后一次修订的《祖训》规定,海外藩国王位继承与皇位继承相同,必须遵从两个基本准则,依照七大序列选定继承人。

  一个准则是“有嫡立嫡,无嫡立长;无嫡无长,兄终弟及”。

  另一个准则是“国有长君,乃社稷之福”。

  大明皇位继承七大序列如下。

  第一序列,嫡子嫡孙,即凡大行皇帝驾崩,朝无储君,须立嫡子嫡孙中已加冠且年龄最长者为皇太子或皇太孙;年幼未冠者,虽嫡不得立;庶母所生,虽长不得立。

  第二序列,庶子庶孙,即凡大行皇帝驾崩,朝无储君,亦无已加冠嫡子嫡孙,须立庶子庶孙中已加冠且年龄最长者为皇太子或皇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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