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斗罗:我有无限能量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2章 武魂殿你家出内鬼啦(5k大章)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希望你能去一趟武魂城,把这封信交给他。”云风从魂导器中拿出了在白榆醒来之前写的信,“相信他们会对这件事情足够重视。”

  白榆接过信封,有些疑惑的问:“这里是西尔维斯王国境内,而且他们的城主也有参与此事,为什么不上报西尔维斯城或者天斗帝国呢?”

  “虽然西尔维斯王国是天斗帝国的附属国,但这离天斗帝国中心实在是有点远,况且不管是天斗帝国还是西尔维斯王国,利益勾结错综复杂,不适合处理这种事,倒不如让武魂殿通过这个叛变的主教也来插一手。”

  “有道理,我全速赶过去需要两天多一点的时间,希望能来得及。”

  “放心,就算来不及了也还有我,我会主动去找那城主和主教的。”

  云风看了眼那边正在大快朵颐的人们,眯起了眼睛。

  这种事情他肯定不能直接上去,把那城主和主教一杀了事,那到时候人们只知道这俩人突然去世了,就算后续知道了真相,也不会有太大感触。

  而这两人如果活着,将承受人们更大的怒火,最后依旧难逃一死,并且远比一死了之要痛苦。

  待天明以后,白榆就带着这些人往兰德城的方向走去。

  一路上倒也没有遇到什么,因为这附近本来就只是一大片的山林罢了,连稍微大一点的野兽都不多,更别提魂兽了。

  不过他们也没有走东城门,而是绕了一些路,从兰德城的周边绕到了南城门。

  等到他们远远的能够看到兰德城的城墙以及部分周围建筑的时候,这些人便三三两两的散开,按批次进城,相互之间都隔了几十分钟。

  而这些人在进城后,也是按照自己在城里生活多年的经验找了一些人流量比较少的路回到了家中。

  他们的亲人本来以为自己的亲人早就已经遇害了,但此时却又完好无损的出现在他们面前,顿时让他们欣喜不已。

  但因为有过了云风的叮嘱,这些被救的人也告知自己的家人先不要声张,仍是和往常一样生活,至少得等城主和主教都被解决了以后,才能向周围那些熟识的人告知自己被救了。

  与此同时,兰德城南城门外。

  白榆见那些人都已经平安进城,便也往南,朝着武魂城的方向赶去。

  在魂力的加持下,拥有尖尾雨燕武魂的魂师的速度远超其他魂师,这种以牺牲攻击和防御能力换来的速度让绝大多数敏攻系魂师也远远比不上。

  白榆说的两天其实还算比较保守,实际上他肯定会更尽力的赶路,这个时间还能那个缩短不少。

  此时他的手腕上还带着一件魂导器,正是云风从那两个兄弟邪魂师那拿来的,里面除了装着信,还有一些云风之前收集的物证。

  云风在击杀了那魂帝级别的邪魂师以后,又在他身上也找到了个魂导器,而且空间有八个立方。

  但白榆没有魂导器,云风就顺手把之前在那里俩邪魂师手里拿来的给他了。

  正好有些证物比较大,不是很适合直接带在身上,有这魂导器也能让白榆行动更方便,速度也能更快一些。

  云风说白榆送完信这魂导器直接就归他了,开始白榆还真不太敢要这魂导器,表示自己直接把东西带在身上就行,毕竟敏之一族一直过得都挺拮据,一件魂导器确实挺贵重。

  这里让白榆感到有些不好意思,毕竟自己只是送了个信。

  但云风还是坚持把魂导器给他了,反正自己其实用不到很多的空间,也不少这一个魂导器;另一方面则是他自己也在尝试用造物能力去创造魂导器,或者直接弄出一块儿绑定在自己身上的随身空间。

  而且多多少少也有点儿头绪了,再说了也就是个魂导器,给就给了,当个人情也挺好。

  一边,云风在山洞里等着那血丹魂圣的到来;另一边,白榆在快速赶路,前往武魂城把邪魂师的事儿报上去。

  裘千丹是一名七十八级的强攻系的魂圣,他天生其实天赋也不太差,先天魂力有六级呢,这个天赋放眼大陆也可以说相当不错了。

  基本上最后都能修炼到魂圣,要是遇到点奇遇,或者加入一些大组织,获得比较好的魂环,有生之年到达魂斗罗级别也是很可能的。

  裘千丹本来也挺正常,武魂觉醒后发现自己天赋不错,倒也没选择去武魂殿,因为在他看来,先天六级魂力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去武魂殿最后估计也混不到什么高位。

  虽然能够得到最佳配比的魂环,但若是加入一个实力一般一些的宗门,前期也能够帮他做到这些。

  这人又是个不甘居人,下宁做鸡头不做凤尾的,所以最后他找了个实力一般的宗门就加入了。

  那宗门的宗主是个魂帝,将宗门建设在了几个城池的附近交界中心,在一片区域内也还是有不小的势力。

  于是裘千丹就规规矩矩的修炼了二十多年,实力到达了魂宗的境界。

  此时他已经三十出头,感受着魂力修为增长越来越慢,越来越慢,甚至要以年为单位才能提升一些,他的心里慢慢的也变得急躁起来。

  武魂刚觉醒那会儿,他可是志满踌躇,想着有一天说不定能成为封号斗罗。

  但说实话,有这想法的小孩老多了,到
第22章 武魂殿你家出内鬼啦(5k大章)(1/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