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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白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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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女演员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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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每不是以悲剧收场,到底是周训的问题还是男方的问题?

  没人知道。

  已知的八段感情,不知的又有多少?

  也没人知道。

  不过网上有个说法,17岁的周训之所以拍完《古墓荒斋》没有继续留在北京,是因为她在艺术学校还有个和她一样喜欢唱歌的男友。

  没错,别看周训总是操着一口公鸭嗓,而且说话还有些结巴。

  但其实严格来说,她是酒吧驻唱歌手出身。

  一档节目中,金鑫问过周训这样一句话:“曾经有过怎样过份的梦想?”

  她没犹豫:“我想当音乐家。”

  金鑫下意识打趣:“就这哑巴嗓子还唱歌?”

  当时周训的反应像个小女生般略嗔怪:“小时候声音才不是这样的啦!”

  是的,她的公鸭嗓全是抽烟照成的。

  让她拍完人生中第一部电影毅然决然回老家的,是男友。

  91年从北京回老家之后,她被分配到当地一家艺术团,但从小就是小太妹的她不安于现状,不愿拿着每个月七十块钱的铁饭碗。

  辞掉了有编制的铁饭碗,和男友跑到“不夜城”唱歌。

  让她放弃老家安稳的,也是男友。

  1993年,窦围的堂哥,窦朋来到杭州走穴,恰巧她那时候刚和男朋友分手,她爱上了窦朋。

  为了爱情,周训横跨长江与黄河,再度来到北京。

  来到北京后,周训只接过两部戏,多数时间她都在莱特曼歌厅当驻唱歌手。

  一天唱3首歌,就可以赚150元。

  在歌厅给她伴舞的,是黄绝。

  黄绝曾这样评价周迅:“她这一辈子就是跟着感情、爱情这两个词在漂流。”

  事实也确实这样。

  红磡过后,摇滚日子越来越难,窦朋深受其中。

  周训也不好过,一次,因为拒绝客人陪酒,她被打掉了门牙。

  作为男友的窦朋,看了很不忍心,为了不让她挤公交挤地铁,专门跟家里借钱了辆二手吉普,接送她上下班。

  为了不让她受苦,还打算攒钱为周训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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