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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异姓王李杰周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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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会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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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很简单,也很明了!这就是一桩风化案,只不过案子牵扯到僧人!如果没有僧人,那案子就很好断!

  李杰开始结合大宋律法,以及开封府这附近一带的乡俗,还有寺庙中的清规戒律,开始分析案情!

  经过分析,立即开始动笔!这个案子,涉案人员一共三人,第一,那个小妾,作为人妇,不守妇道,与他人通奸,按照大宋律法,应当杖责五十,发配边疆充当军妓,按照开封府乡规,要侵猪笼投入汴河!两者相加考虑,这妇人,应判杖责五十大板,然后侵猪笼投入汴河!

  第二,那个丫鬟,身为家奴,吃里扒外,帮助主家小妾,与人通奸,属于家奴背主行为,按照大宋律法,这丫鬟是要被杖毙的!

  第三,那个和尚空相,身为僧人,不受清规戒律,与他人之妾通奸,严重败坏寺庙清规戒律,更是违反了刑律!

  如果这人不是僧籍,倒是很好办,可以直接按照大宋律法和乡规,进行处罚就好了!可是这人是僧籍,那就是方外之人,所以首先要用寺庙的清规戒律,来处理这个和尚!对于寺庙的清规戒律,前一段时间,李杰为了给鲁智深还俗,也研究了半天,所以倒也很清楚!

  于是,李杰做出了这样的判决,首先,按照清规戒律,这和尚犯了淫戒,要杖责八十,开除僧籍!一般被开除僧籍以后!等着和尚被开除僧籍之后,就可以按照大宋律法,先给其五十大板,然后再按照乡规,和那个小妾一起侵猪笼!

  其实,如果没有乡规,只依照大宋律法,这和尚被开除僧籍以后,是直接打五十大板,然后发配充军的,可是还有乡规,因此最后,李杰结合了僧人的清规戒律,大宋律法,以及京西北路的乡规,做出了那样的判决!

  将答案在草纸上写好,李杰开始在正式考卷上,规划布局!布局好了以后,李杰再次研墨,同时调整自己的状态!毕竟在科举考试中,正式考卷上,必须使用正楷书写,而正楷字,写的时候,千万不能着急,所以李杰必须先将自己的心神稳定好了,这才能开始动笔!

  等准备好了,李杰提笔开始书写!李杰的书法早已登堂入室,苍劲有力的楷书,在天黑之前,就整整齐齐的写到了考卷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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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好了以后,李杰拿着考卷,仔细的检查了一遍,确实无误之后,开始封存考卷!就在李杰封存考卷的时候,看见一队禁军士兵开路,三个人,身穿官服,气宇轩昂的走了过来!

  从他们身上的官服,李杰已经知道了这三人的身份,这三人正是本次科考考试的正副主考官!

  更明显,这是正副主考前来巡考的!当然,这和李杰并没有关系,李杰只是看了一眼,就继续忙自己的!

  其他考生。还在那里埋头答卷,而李杰已经在封存考卷了,所以李杰也引起了三个正副主考的注意!果然,李邦彦、王黼、白时中三人,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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