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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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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1章 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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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警察押送到了县公安局。

  等到了县公安局的审讯室,我这才了解到自己到底犯了什么事情。

  首先就是危险驾驶,将一台已经明显有故障的汽车开进了加油站,一句话都没交代就扔下车子跑了,后来是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打电话报的警。

  这个罪名说重不重,说轻也不轻,属于可轻可重,轻重全看涉案当事人后续如何操作。

  至于第二条罪名杀人……罪过可就重大发了!

  说实话,当我听到第二条罪名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下意识的就认定了是假的。

  我怎么会成了杀人犯!?

  警察告诉我说,欣欣足浴店二楼发生一起凶杀案,死者是一名剃着寸头的小青年,被人用凶器割断喉咙部位的气管和动脉,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作案的凶器是一枚刀片,上面有我的指纹。

  除此以外,现场还提速到多枚完整的脚印。

  刚才进审讯室之前,已经有相关工作人员来拓印过我的脚印了。

  经过技术比对和分析,跟凶案现场留下的脚印完全一致。

  对于警察的描述,我自然是矢口否认,强调自己只打人并没有伤人,更没有杀人。

  负责主审我的警察是刑警队的大队长,姓郝单名一个亮字。

  只见郝亮皱眉看着我,沉声喝问道:“你以为你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就可以蒙混过关了?我告诉你不可能!”

  “根据我们手里现有的证据,哪怕你不开口交代,也一样可以做到零口供定罪!”

  “你要是不想活命了,尽管咬牙硬扛着别开口!”

  杀人偿命这四个字,适用于所有的普通老百姓。

  一般人要是摊上这种案子,基本上九成九得替真凶背黑锅了。

  但我不一样,我是一名老千。

  老千,善于替他人算死局,为自己谋生路!

  我很清楚,现阶段所有的证据都是不利于自己的,认罪与否……其实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区别。

  眼下若是想自救,想逆风翻盘的话,就只有尽可能的先拖延时间。
第681章 杀人犯?(3/3).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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