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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的平阳府王进福杨伯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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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杨伯雄密室点金银 奚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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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了家。

  奚桃源把腰包往媳妇手里一塞,“自此我是一文钱也不沾了,都你拿着。"

  他媳妇五短身材、肤色粉白、猪腰子脸、浓眉大眼、蒜头儿鼻。把钱袋掖自己腰里,娇嗔道:“早如此,我们何必受这番惊怕。有姐姐帮衬着,总比那一般庄户要强。”

  四口人正要吃饭,门口有人喊:“二兄弟回来了。”

  来人高个子,头上罩着破网巾,大脑门儿、高颧骨、鹰勾儿鼻、尖下巴,身着已经褪色起线的玄色绸袍,腰系一条脏兮兮的灰丝带,酱色粗布裤、麻鞋。

  他叫奚富贵,是村里的一个本家哥哥。

  奚桃源应道:“富贵哥,这么早没用饭吧,喝我家一碗粥。"

  奚富贵道:“我来喊你去我家喝酒。”

  奚富贵是独生子,小时被爹娘宠着,要头不敢给脚,过年吃点儿肉,得他吃够了爹娘才敢动筷。

  到了二十多岁还整日闲逛,不事农桑,仅靠父亲种十来亩田度日,家境艰难,自然也无人说亲,渐渐一个赤条条的乡里光棍便成了宿命。

  待爹娘去后,更是无人劝教,十来亩田有一搭没一搭地种着,得了收成便天天酒肉吃光,剩下的日子有一顿没一顿。

  每年无论里甲长老如何催讨,就是不交粮赋,以为就可以这么赖下去了。

  直到税吏和城西的巡检带着刑捕,铁链拴了拿到城里关了一个月,熬不住了,央求出来,卖了一亩田,将历年所欠粮赋补齐才罢。

  奚富贵却由此找到了路径,一年卖一亩田,除了交粮赋,剩的银子自己全花掉。

  加上剩下几亩田的收成,一时脱掉麻衣,换上了绸缎,有事无事往城里逛,还偶尔去暗门里走一回。

  眼见地卖得剩了五、六亩,心下焦急,梦想一日碰上赚钱的勾当,来个时来运转。

  奚桃源也是个不爱干活、好吃喝的人,二人是本家,都不愿农桑,相互视为知己混在一起,三、五日喝一回烧酒,十天半月搭伴儿进城逛一日。

  奚桃源媳妇是本分人家出来的,看不惯他俩,却有些娇惯着丈夫。

  只道丈夫原本也算是书香人家,虽无功名,却是这村里最懂诗书的人。况且还有个有钱的姐姐偶尔周济一下,比那常年没盐吃的人家强许多,所以只要日子能过得去,便由着丈夫闲逛。

  一日,二人在西关喝小酒儿,奚桃源喝到兴致高处,说前几日刚从姐姐处得了五两银子,够庄户人汗流浃背一年的。

  奚富贵一听,便怂恿着奚桃源多喝了一壶,借着酒劲儿带他去了秋茗阁。

  奚富贵是端详着哪个好看,奚桃源则是哪个凑到跟前哪个就好。

  那天正好彩凤接了他的客,便将彩凤视为知己,兜里有没有银子都惦记着,甚至幻想有朝一日,为彩凤赎了身出来做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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