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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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办理了门禁卡。
张天宇一家总算回到了房子里。
张天宇刚刚想要刷刷视频,放松一下。
可是拿出手机,却是探出了一系列的提示声。
原来是有人扒出了他的抖音账号,以及围脖账号。
很多人都跑到这些账号下骂他。
本身。
张天宇心情就极度糟糕。
顿时。
他就更加愤怒了。
于是,便是在网络上,跟这些来骂他的人对喷起来。
“我们一家是恩将仇报,怎么了?”
“社死?呵呵!大不了我们换个城市住?我怕你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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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员署门口。
李俊耀看了一眼手机。
他也注意到了张天宇在网络上的言论。
顿时。
他便是冷笑一声:
“换个地方住?想屁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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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
李俊耀之所以在探员署门口,便是来报案。
自然是控告张天宇一家诬告陷害罪。
至于说为什么,现在才来控告对方?
要知道。
诬告陷害罪,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
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
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
也就是说——
对方不控告自己的话,根本就构不成诬告陷害罪。
而之前。
李俊耀举着寻找目击证人的牌子,故意营造出自己没有把握的假象。
也是为了让对方追加诉讼,控告自己故意伤害罪。
让其满足【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这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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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哒哒哒。”
李俊耀快步进入探员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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