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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霞于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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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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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志永被劫持事件引起轩然大波。

  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镇政府、镇派出所都被惊动了。

  学校关系着千家万户,孩子们的人身安全被社会各届人士都关注,学校及其周边环境治安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镇派出所当夜把两个案犯押回并连夜分别审讯。

  两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承认受老板娘家属指使,想威胁宋志永主动放弃追责和赔偿款。

  但两个法盲根本没意识到他们行为的严重性,一直狡辩他们并没想伤害宋志永,也没来得及威胁,不能算绑架,说他们只想找宋志永“谈谈心。”

  “你们深夜私自潜入校园,在没有告知学生监护人、老师、同学的情况下,使用暴力胁迫、控制人质、限制其人身自由,且在其老师进行制止时拒不放人,还拿出管制刀具试图行凶,你们的行为已经构成绑架罪!”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情节较重的,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听到公安同志的话,两个傻缺呆若木鸡。

  超市老板娘之前诬陷、讹诈宋志永,镇派出所查证后勒令其限期赔付宋志永精神损失费四千元,算是小惩大戒。

  超市老板娘拿到处罚赔偿通知单,想到要白白丢了四千元钱,肉疼得吃不香睡不好,思来想去就找了两个帮凶,想在限期内让宋志永自愿放弃赔偿款。

  正当老板娘为自己的小聪明沾沾自喜,公安工作人员上门出示拘留证。

  “我、我没怎么的!他们是一个村的,我让他们去跟那个学生商量一下……”

  老板娘吓傻了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你教唆的两个犯罪嫌疑人中,有一个未满十八岁。”

  公安工作人员明确告诉她。

  “那、那我还得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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