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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探花多娇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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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不能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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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氏与二人碰了碰杯,将酒喝完,夹一筷子菜到顾长平的碗里,再夹一筷子菜到沈长庚碗里。

  “你们也都年纪不小,该成个家了。”

  沈长庚陪了个笑,暗下用脚踢踢顾长平的:一年一度的催婚正式开始。

  顾长平咳嗽一声:你也知道一年一度,给我忍着。

  葛氏看向沈长庚,“长庚,你还是……”

  沈长庚忙道:“嫂子,我,你就别指望,这辈子也就是打光棍的命。”

  葛氏看着他,两滴浊泪从眼眶里流出来。

  因为家里穷,葛家的两个女儿,一个进宫做了宫女,一个则做了沈家的童养媳。

  沈家也穷,家里兄弟八个,沈长庚是最小的一个,三岁那年沈家把他送给宗族里一个有钱老寡妇做儿子,实在是养不起了。

  小葛氏把顾长平交给葛氏的同时,也塞了一千两给她,这是小葛氏一辈子积攒下来的私房。

  也正是因为得了这一千两,沈家才同意葛氏把孩子留下来。

  太后病重,想再见顾长平一面,便千方百计找到了葛氏。

  葛氏抱着孩子藏在恭桶里进了皇宫,被皇帝发现,为了掩人耳目,沈家上上下下二十二口,连同看门的黄狗,都死在锦衣卫的刀下。

  这也是葛氏整日吃斋念佛的原因--

  她欠着沈家二十二条命呢!

  沈长庚因为被送了人,侥幸留下一命。

  但他在老寡妇家的日子也不过好过,老寡妇虽然供他吃喝,供他读书,但一到晚上,

  沈长庚年纪小时,老寡妇还收敛着些,不过是摸摸,揉揉,亲亲;

  随着沈长庚年岁一年一年大了,身子一天天抽高,那老寡妇就开始得寸进尺……

  这样的日子过了整整五年,沈长庚忍无可忍,终于在一个雨夜,把老寡妇用衣服给闷死了。

  再后来,顾长平找到他,他读书,科举,进翰林院,进国子监……一步步混得人模人样,但就是再碰不得女人。

  葛氏拿帕子拭泪,“我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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