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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大佬穿书后杀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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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添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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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上的牙行不大,女的还好说,男的挑挑拣拣,人牙子也只找了两个符合要求的出来。

  人牙子介绍道:“这个年纪大点的,以前在府城给人家当护院,后来因为看护不利,导致主人受伤,被发卖出来。您给他吃饱一些,养壮实了,他一个人打五六个人没有问题,赶车骑马也能行,要价六十两。这个年轻点的,右腿有点问题,但他手上功夫不弱,也会赶车,要价四十五两。夫人您也别嫌贵,像他们这样会拳脚功夫的死契奴才不多,这也就是在咱们镇上,要是放到府城,他们的价格得翻倍。”

  一个女奴才十两银子,这俩人竟然直接翻了几倍的价格!

  不过,人牙子说的也有道理,这年头,基本上是个女人就会女红做饭带孩子,不算特长,所以卖价不高。但会武的男人不好找,这样的人都是要培养的,卖价高一些也正常。

  闫晓晓仔细打量两个男人。

  那个年纪大的,其实也没多大,也就三十七八岁的样子,胡子拉碴的站在那里,眼睛凹陷,精神萎靡,实在看不出多厉害。

  倒是那个年轻些的,看样也就二十四五岁左右,虽然身上瘦的厉害,右腿还有些跛,眼神却格外锐利,仿佛暗夜中的狼一样,里面没有不甘、愤怒或麻木,只有对生活的不屈和渴望。

  闫晓晓一下子想到自己前世的那些队友,忍不住多看了这个人几眼:“你叫什么名字?”

  年轻人道:“程平。”

  闫晓晓问:“你是怎么沦落到牙行的?”

  旁边的人牙子脸色有些不自在,倒是没有阻止程平说话。

  程平道:“我原本在北域服兵役,后来作战中伤了腿,不能再上战场,就退役回家。养父母嫌我吃白食,把我卖给了人牙子。”

  程平全程表情平淡,声音没有丝毫起伏,仿佛在说别人的事情。

  末世前,在华夏,军人非常受人尊敬;末世后,华夏人能坚持那么久,也多亏了前期军人悍不畏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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