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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都市捡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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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那也叫险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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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喔,明年别来了,否则,我会放视频作证据,然后驱赶出去!”

  冯秋生还不忘嘲笑一阵。

  “行了,人家已经走了。”

  冯老提醒道。

  这儿子有点失大家之风了,别人无礼是别人的事情,但自己不能无礼,要不然,跟人家有什么区别。

  冯秋生见老爸提醒,倒是没有继续,而是看向了陈三顺,走了过去,笑道:“三顺,可以啊,果然是什么都懂,之前我还以为你开玩笑呢,现在发现,你还真的是什么都懂。”

  “呵呵,正好书法更懂一些,所以,险胜!”

  陈三顺谦虚道。

  “那叫险胜?压根就是完胜好吧,这么跟你说吧,懂些瘦金体的人,华夏估计有上百个,但天骨鹤体的,目前就只看到你,当然,还有一个就是北宋皇帝宋徽宗。”冯秋生道。

  “原来这么少人懂啊,我还以为挺多的呢。”

  陈三顺故意道。

  这手字,花了他二十年,他进龙王墓的时候,已经是三十八岁了,也就是从十八岁开始练的字。

  因为天赋异禀,而且师父传授他静心诀,能把心境沉稳下来,经过长年累月的感悟和练习,在三十八岁那年,他的书法终于从瘦金体,升华为了天骨鹤体。

  所以,这一手字并非轻易而来,而是花费了他很多心思,但这些,他肯定是不会跟别人说的。

  “哪有,目前就你一个。”

  冯秋生竖起大拇指:“真心了不得啊。”

  这时候,旁边突然响起一个声音:“三顺小友,我是锦城书法协会会长江风,老头我想…买下你这幅字,不知道可否割爱?”

  “哦?江会长,你喜欢这字?”

  陈三顺一愣。

  “喜欢,非常喜欢,难得的天骨鹤体,百年难得一见啊,而且我看着笔锋,一点都不比宋徽宗写的差,甚至更胜一筹,这不是我拍马屁啊,宋徽宗当时虽然已经抵达了巅峰,但从细节来看,他的八面出锋并没有全开,而你的,却是全开了。”

  江风激动道。

  “这个我不太懂。”

  陈三顺觉得,这话有点拍马屁的成分在里面,他虽然会天骨鹤体,但跟宋徽宗比起来,还是有一些差距的。

  就好比唱歌,一个翻唱,一个原唱,唱功再好,跟原唱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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