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向执行官大人汇报(5)
敌人就应该用一切手段加以消灭。”
作为一种社会思潮,民粹主义的基本含义:是它的极端平民化倾向,即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所有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以此来评判社会历史的发展。它反对精英主义,忽视或者极端否定政治精英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人们可以把民粹主义定义为一种意识形态,根据这种意识形态,合法性即在人民的意志之中,因此它体现了激进的民主理想。这种民粹主义对应于直接民主,其特征是民主的极端主义。
民粹主义也是一种政治统治的策略,作为一种政治策略,它指的是动员平民大众参与政治进程的方式。若从这个角度出发,“民粹主义就只能被理解成一种社会和政治动员,它意味着一种政治行动和政治讨论的趋势。不能把它界定为一种特殊的政权类型,它也不是一种特定的意识形态,而是一种可以应用于各种意识形态的政治风格。”这种政治政策的主要特征是通过强调诸如平民的统一、全民公决、人民的创制权等民粹主义价值,而对平民大众从整体上实施有效的控制和操纵。于是,民粹主义又成为“操纵群众的一种特殊的具体方式,是表达其利益的一种手段。也可以把它看作是统治集团组织权力的方式,在工业和城市发展过程中新兴的群众的主要政治表达方式,统治集团进行统治的机制,同时也是威胁这种统治的一种潜在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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