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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歌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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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这年头,不接商演的歌手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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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今天是张娟开车,齐小均被节目组复活了,可以重新参加录制。

  虽然录制明天开始,但为了好好准备,张娟和齐小均提前一天就来到了电视台附近。

  顺便也就送许凡和陆霏语过去吃饭。

  刚下车,两人就碰到了高橙橙。

  这足以说明许凡两人来的足够早。

  因为高橙橙是最先过来打点的“工作人员”。

  三人一起进入会所。

  不多时,几位评委也先后到来。

  杨皓焜更是和高希淳一同出席。

  席间,杨皓焜直言自己对许凡的印象很深:“实不相瞒,那首《死了都要爱》我们乐队最近有在排练,想着排出来效果好的话,我们就在巡演的时候把这首曲目加进去。”

  “当然,肯定要提前和你这边沟通,该付的费用是肯定要付的。”

  许凡笑道:“什么费用不费用的,杨老师你们要用我的歌,那是提携我,不收我红包都是好事了。”

  哈哈哈!

  大家笑作一团。

  这个许凡挺上道的。

  说话漂亮,不得罪人。

  但同时也没有过于被动。

  比如他说的是“杨老师你们要用我的歌”。

  这个你们,怎么理解?

  是在场的诸位评委老师?

  还是说杨皓焜他们陈杨罗林组合?

  这就是高明之处了。

  看似是说所有老师都可以随便用我的歌,但其实真要是产生经济纠纷,那么今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可以为许凡主持公道。

  他这个特权,只放给了杨皓焜。

  但这句话漂亮就漂亮在虽然强调了主权,还会在不引人厌恶的同时,让在场的很多人想用歌曲的时候第一时间想起许凡的歌曲。

  歌曲被其他歌手、舞台、节目引用,这是会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的。

  这些老师有很多节目和场合需要表演,他们要演绎的歌曲很多,不能翻来覆去就是那几首,得有新歌,得有最近大家喜欢的歌。

  但随便唱别人的歌曲是不道德的。

  尤其是你从事商业行为的时候,不告而取就是偷。

  对方完全可以从版权角度起诉你,要求你支付相关费用及赔偿。

  这样的案例出过几次,赔偿不多,但是丢面子。

  所以现在大家要演唱别人的歌曲都习惯提前告知、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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