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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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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本月优秀员工非小秦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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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青青……要不咱们还是撤了吧。”

  原翠莲同样被吓得不轻,连忙拉住了女儿。

  夏青青紧咬着下唇,尽管很不甘心,但还是没有对着干。

  如果因为这样,把自己送进去了……

  那实在是太得不偿失了。

  “这次事件,是你们谁主导的,谁直接负责的?”

  而紧接着。

  当着执法记录仪的面,沈岛对两人进行了例行询问。

  “什么意思?”

  夏青青瞪大了眼睛,咽了咽口水:“我们不是都准备散了吗?为什么还要问这个?”

  她忽然有着不妙的感觉。

  沈岛看着她,认真说道:“非法聚众,占据公共场所,破坏公共场所秩序的,即便没有犯罪,但也涉嫌了违法。”

  “违法会怎么样?”

  她更加忐忑了。

  “你们非法聚集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将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沈岛深吸了一口气,说出了她们的违法行为。

  违法犯罪,从来就是不分家的。

  秦牧在报警的时候,分别举报了她们的违法和犯罪行为。

  非法聚集,严重点,会构成犯罪。

  即便不构成犯罪,这种造成堵塞、影响公共营业场所的行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法。

  按照规定。

  对于这种行为,一般是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平时若无人举报,大部分的执法机关都是简单警告,处以罚款。

  但实际上……

  若是举报人坚持要求,是可以行政拘留的。

  而这一次。

  报警的人是秦牧,对法律条文太熟了。

  他完全有理由相信,若是他们执法睁只眼闭只眼……

  第二天就要收到投诉了。

  “你们放心,行政拘留都是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看着愣在原地不说话的夏青青,沈岛接着普法。

  原翠莲和夏青青对视了一眼。

  忍不住问道:“一天吗?”

  沈岛干咳了一声,没有回复她们。

  一般来说。

  行政拘留规定的是一日以上,但司法中从未有过拘留一日就放的案例。

  不然的话……

  住一两天就走,跟旅馆没有什么区别。

  完全起不到警示、震慑作用。

  随后。

  沈岛当着执法记录仪,开始询问本次事件的负责人和直接人。

  毫无疑问,最终锁定了原翠莲和夏青青。

  其余参与聚众的人听说了有如此严重的后果之后……

  纷纷当场反水。

  “警官,这不关我事啊,我们就是群演,来客串的,一天五十块钱。”

  “我们这就撤,马上就走!”

  “我就说吧,这活不能接,什么卖嗓子,差点把自己卖进去了!”

  “警官,事情真的跟我们没关系……”

  “……”

  十几个参与聚众的人在简单盘询后,纷纷逃也似的离开了。

  作鸟兽散。

  而沈岛则带着几个民警,疏导周围的围观群众。

  在处理好这些之后,重新找到了秦牧。

  填写报案回执、签名,以及做笔录。

  …

  养老院。

  副院长办公室。

  “怎么样?外面现在还在闹吗?”

  万中元铁青着个脸,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来回踱步。

  原翠莲母女这次闹事……

  给养老院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将造成诸多负面影响。

  那句“杀人偿命”,实在是太具有冲击力了。

  他现在甚至想将罪魁祸首秦牧给开除了。

  这事件若是发酵了……

  晋城的人知道他们养老院有个“杀人”的员工,恐怕说什么也不会把老人送过来了。

  他们的客源,可能会锐减!

  “万院,秦牧已经出去处理了!”

  护理部的主管走了进来,汇报了一下情况。

  万中元眼神一亮,连忙问道:“秦牧道歉了?”

  “他报警了。”

  护理部的主管苦笑了一声。

  万中元:“……”

  对方这个架势,摆明了是要逼着秦牧妥协。

  而且寸步不让。

  保安多次劝阻,都无济于事。

  没想到秦牧一出现,居然把事件再次推向了一个高潮。

  “而且……对方人已经散了,警方正在做笔录。”

  主管咽了咽口水,神情复杂的说道:“带头的两个主要责任人好像也要被带走……”

  作为主管。

  他刚才也参与了警方的调查。

  得知了这一系列情况。

  颇为震惊。

  非法集会他不是很懂,甚至都不知道有这个罪名。

  听说最高可以判五年,还会剥夺政治权利。

  而即便没有构成犯罪,对方还违背了治安管理法,可能会被处以一日以上,十五日一下的行政拘留!

  那些参与聚集的十余个人……

  配合完调查后,立即跑的无影无踪。

  万中元:“……”

  他听完之后,同样沉默了几分钟。

  忍不住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

  掐灭了刚才心里冒出的那个危险的念头。

  对方来势汹汹。

  大有不死不休的架势。

  但秦牧却轻描淡写的化解了这个棘手的事件,还反手将他们给送进去了。

  “懂法的人……的确是不一样。”

  他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换做是他。

  完全搞不懂这些违法犯罪,以及其行为可能导致的处罚后果。

  而秦牧的操作,简直是行云流水,无比流畅!

  直接给人送走了。

  “我觉得……这次秦牧帮助养老院解决了一个危机,贡献巨大,本月的优秀员工还是非他莫属。”

  又过了几分钟。

  办公室里,万中元忽然沉吟了起来。

  主管:“……”

  …

  养老院门口。

  在配合做完了报案全流程记录后,秦牧目送着原翠莲母女二人被带走。

  这两人上警车的时候……

  还一直对他怒目相视。

  “就这么……结束了?”

  张清源看着恢复了平静的养老院门外,神色有些恍然。

  他本来还想着看热闹的。

  没想到……

  正常闹剧连一个小时都没持续到,就草草结束了。

  “可惜了,他们居然这么轻易就妥协了。”

  秦牧则是略带惋惜,轻叹了一声。

  拉横幅维权的行为,其实本身没有太多过错。

  若是在小区内部拉……

  没有造成公共拥堵、没有扰乱正常场所秩序,最多是治安罚款。

  但夏青青她们……

  占据了养老院门口,对着养老院大门不断哭喊。

  引来了大量群众围观。

  堵塞了进出通道、消防通道等。

  这就可能构成非法集会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

  前者是犯罪,后者是违法。

  但不代表着违法行为没有处罚。

  类似这种的行为,按照规定都是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而在现实执法过程中……

  行政拘留规定的是一日以上,但实际执法过程中,一般是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拘留的地方,也不是在看守所,而是在治安拘留所。

  相比之下。

  待遇和环境都会好很多。

  “该准备起诉下其他罪名了。”

  深吸了一口气。

  秦牧返回了养老院,开始就这次夏青青发布视频的行为搜集证据。

  视频里的内容……

  侵犯了他的个人隐私权、名誉权等诸多权利,并不单纯是违法侵权。

  其行为已经涉嫌了犯罪。

  第一点,该视频的广泛传播,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刑法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严格来说……

  这个罪名,针对的是那些贩卖个人信息的机关、组织或者个人。

  在量刑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在司法的扩充解释里,另行解释了这个行为,补充了个兜底条款。

  通过网络曝光他人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按刑法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

  在现代社会。

  出卖公民信息的现象,其实屡禁不绝。

  几乎登录个网站,下一秒自己的手机号就泄露了。

  甚至在某宝上,还有公然售卖身份信息的,打包资料一份60元。

  资料里,包括姓名、籍贯、学历、毕业学校、婚姻状态、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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