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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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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五章 唯一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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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有任何后果,所以才敢这么肆无忌惮的拍视频,将其传播到群里。

  「真是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秦牧反复观看了这短短十五秒的视频,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这五个女学生..

  根本称不上祖国的花朵,完全是小恶魔。

  才这么小的年纪,便坏到了这个程度。

  未来......

  恐怕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他没有让这些人改邪归正,重新做人的想法,他现在想的只是如何将她们全部送进去!

  不过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在......

  想要追究她们的责任,实在是太难了。

  按照刑法规定。

  不满12周岁的人,处于完全无刑事行为能力阶段,不对任何刑事罪行负责。

  年满12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处于相对刑事行为能力阶段,只对自己实施的一些严重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

  年满16周岁的人,处于完全刑事行为能力阶段,对自己实施的一切故意或过失危害行为都要负刑事责任。

  只要满了16周岁。

  所凡罪行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但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却只需要对八大罪承担刑事责任。

  八大罪指的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罪。

  只要犯了其中任意一条。

  都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而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的,唯有犯故意杀人,情节极其恶劣,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比如说杀人抛尸,连杀数人,故意切割他人器官示众等等。

  一般的故意杀人还不算。

  要求十分苛刻。

  对孙洛灵施暴的五个女学生......

  都属于12周岁到14周岁这个区间。

  且她们并未造成重伤行为,孙洛灵身上的伤势虽然看起来严重,但仅仅构成了轻伤。

  所以。

  要追究她们的责任,更是难上加难。

  「肯定有办法的......」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

  脑海中。

  继续「翻阅」自己用【过目不忘】技能背下来的各个法条。

  从各个不同的法条中,寻找可以伸张正义,追究对方责任的一点。

  时间缓缓推移。

  一个小时后。

  《刑法》中的所有内容,被秦牧里里外外翻了个遍。

  随后。

  又调动了脑海中的司法解释相关内容,疯狂查阅了

  起来。

  司法解释......

  是最高院出台的,对刑法的扩充条文解释。

  在刑法没有规定的领域,则以司法解释为准,相当于额外法条。

  因此。

  许多法律专业的人,精通《刑法》《民法》还不行,还得了解最高院出台的浩瀚繁杂的司法解释。

  每个司法解释......

  都针对了相关具体案件,可以被当作未来该类似案件审理时的准则。

  就有点类似于......

  西方的判例法体系。

  以司法解释来当作判罚依据。

  「咦?找到了。」

  两个小时后。

  秦牧翻阅了大量司法解释,终于在八年前,最高院出台的一起相关案件的司法解释中找到了一条依据。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看着这条法律解释。

  秦牧的目光闪烁了几下,总算露出了一丝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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