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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章 主张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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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的,用来证明张三和李四之间确实构成债务关系。

  首先。

  张三和李四事先虽然未曾签订借款合同,但在事后李四签署了亏损欠款协议。

  表示愿意在三个月内偿还所亏损的欠款。

  其次。

  按照法定逻辑,这个事情源于1.5亿元的借款。

  在事实上,李四也确实操作了这1.5亿元。

  账户的亏损正是由于李四造成的。

  张三要求李四偿还亏损,也合情合理。

  “我方主张,要求对方及时偿还连本带息5400万元,不得再行拖欠。”

  最后。

  递交完证据厚,乾州的两名律师重申了一下己方的主张。

  审判长以及其余合议庭成员则接过了这些整理的证据资料,认真查看了起来。

  一方面。

  他们是在查看这些证据资料的真实性,以及可信度。

  另一方面。

  则是在考核乾州几名律师整理证据资料,参与诉讼的能力,以便庭审结束后打表现分。

  “我有个问题,张三在借款给李四的时候,为何不是直接转账到李四的账户?”

  数分钟后。

  审判长深吸了一口气,盯着乾州的两名律师质问道。

  这是本次案件里比较可疑的地方。

  虽说是酒后答应的,没有借条和欠条,但也不至于如此草率。

  “这个……是这样的,我方当事人热衷于炒股,还经营了一家代炒股公司,旗下有许多个信托子账户,1.5亿元一时间无法全部取出,只能将其转存在不同的账户中,借给李四操作……”

  乾州的两名律师不慌不忙,连忙说道:“我方当事人还和李四约定好了,若是1.5亿元赚钱了,他只取1个点的提成,当作利息,若是亏损了,则由李四负担相应的亏损。”

  “也是口头约定吗?”

  审判长皱了皱眉头,反问道。

  “也是口头约定。”

  问到这里。

  审判长看向了秦牧一方,又问道:“你们刚才认为说和张三之间不够成债务关系,可有什么依据或者佐证?”

  在民事诉讼中。

  有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比如说乾州的两名律师主张李四欠钱了,就必须要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李四欠钱了。

  同理。

  秦牧主张李四没有欠钱,也需要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李四没有欠钱。

  如果证据不足……

  单从事件本身来看。

  审判长和合议庭的全体成员都会做出倾向于张三一方的判断。

  “我方自然也有证据。”

  被告方的律师席上。

  秦牧昂首挺胸,立即站了出来,准备开始反驳。

  “对方提供的欠款资金流水表格,存在巨大的漏洞,明显是恶意伪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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