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搞他一个措手不及
稳了总裁之位。
刘明义当然不甘心,谋划想让何家跟他联手,从南凌川的手里夺回公司控制权。
他向何父道歉说:“亲家,对不起,这种事我也不愿意发生,但已经发生了,你生气也没有办法,不如坐下来好好商量一下解决的办法。”
何父于是拿出合约说了他的意思:“南凌川才是你的长子,虽然他的眼睛看不见了,我也会严格履行合约义务,让艳玲和南凌川订婚。”
刘明义没想到他的要求这么简单,满口答应。
他心里盘算的是,如果让南凌川入赘到何家,就可以顺理成章把他从南都国际赶走了,那公司还是他们父子的。
两亲家各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一起拿着合约复印件来找南冬城,告诉他,他的婚事早就订下了,何艳玲其实是他的未婚妻——搞了南冬城一个措手不及。
“冬城,”南逸问:“这件事你打算怎么处理?”
南冬城说:“从合约上看,我只有跟何艳玲订婚。”
合约上写的是刘明义的长子和何家的长女订婚,南凌川没有回来之前,南凌江是长子,南凌川回来了,他才是长子,和何艳玲订婚正是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
他们都明白,合同虽然是刘明义签的,但他代表的是南都国际,而且借来的钱也是为了南都国际的发展。
所以如果南冬城不替南凌川同意和何艳玲订婚,那就是南都国际违约了,何父只要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南都国际必定败诉。
这种大公司之间的法律纠纷,认的就是法人代表,现在南凌川是法人代表,所有责任都得南凌川来背。
官司一旦输了,不仅南冬城辛辛苦苦争取的这些股份要拱手让给何家,连他父亲南逸手里的股份都要拿一部分出来给何家。
这样一来,南凌川的总裁之位保不住不说,南都国际的控制权还要落入何家手里,公司面临着易主的危险。
南逸骂道:“刘明义真是个混帐!”
南冬城听见父亲气